主耶穌為什麼囑咐人不要把他行的神蹟告訴別人

馬太福音8章4節記著主耶穌給一個長大痲瘋的人治好病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馬太福音9章30節主耶穌在治好了兩個瞎子後,切切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在彼得說出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太16:20)還有主耶穌領著門徒登山,主耶穌改變形象後,下山時吩咐門徒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太17:9)每當讀到這些經文時,我就不明白主在作了這些事後,為什麼都要囑咐人不要說出去呢? 而且我從經文裡看到不單是我有這樣的想法,就連主耶穌身邊的人也有這樣的想法,經上記著:「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約7:3-4)神為什麼要這樣作工?神這樣作工的心意是什麼呢?帶著這樣的困惑我經常禱告,求主帶領我明白。後來經多方查找資料、找明白聖經的弟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