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神、見證神,這是神對我們每個信神的弟兄姊妹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要做到的。在生活中,在每件事上我們都能實行高舉神、見證神,這樣活著才有價值、有意義,也能蒙神的稱許。但怎麼實行呢?下面我們來談談高舉神、見證神的四方面原則。
一、我們要尊神為大、尊神為高,對神有敬畏之心,絕對順服神、敬拜神,不崇拜人受人轄制。
神的話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4:10)「一、人不得妄自稱大,不得自尊為高,當敬拜神,尊神為高。……八、人信神應該順服神、敬拜神,不應該高舉人,不應該仰望人,不應該把神看為老大,你所仰望的人看為老二,你是老三,在你的心中不應該有任何人的地位,不應該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與神畫為等號,看為平等,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摘自《國度時代神選民必須遵守的十條行政》)神的話明確地告訴我們,要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讓神掌王權,尊神為高,尊神為大,不崇拜仰望任何人,受人轄制,讓神的話在我們裡面掌權。不管是我們個人的生活,還是為主作工講道、傳揚主的福音,都要絕對地順服在神...
信神多年的我一直認為:只要相信神的存在,能夠跟隨神,能常常禱告神,求神保守自己躲過一切禍患,得著神的恩典,再能傳福音見證神這就是真心信神的人。可是最近我卻發現,每當自己遇到困難、苦境時,對神就沒有信心了,心裡甚至對神充滿了誤解、埋怨。比如:當病痛臨到時,神沒有因著我的禱告而把病痛挪去,我對神的信心就越來越小,最後開始不願意禱告了;當生活中遇到各種坎坷與不如意時,我也常常對神生發埋怨的心,覺得我也按時聚會、禱告、讀經,神應該保守我的家平平安安的,不應該臨到這些不如意。當這一次次對神的誤解、埋怨接踵而來時,我開始反省自己:我真的是基督徒嗎?我這樣的行為就是信神嗎?
回想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行了很多的神跡奇事,就如神分開紅海救他們脫離困境,當百姓們看到神這一奇妙作為時,無不歡呼跳躍,齊聲贊美神,似乎那時對神的相信與贊美都很真摯。但是當他們在曠野中流離,沒有可吃之物時,他們就像失憶了一樣,把神救他們脫離埃及的苦役之恩全忘了,還不約而同地發出怨言,抱怨神把他們從能吃到肉的埃及領出來,讓他們在曠野里受苦受難。...
我們都知道,神在毀滅尼尼微與所多瑪之前,差派約拿與天使去城中傳達神的心意,這是神在毀滅之前的警告,尼尼微人在警告中信服下來,向神真實悔改得以剩存下來,可所多瑪城的人不但不問天使來的目的,還要殘害他們。他們跟神抵擋叫囂,最終被神毀滅。
創世記19章4-9節記載:「他們還没有躺下,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説:『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衆人那裏,説:『衆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麽。』衆人説:『退去吧!』又説:『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衆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從這些經文中看到,兩位天使來到所多瑪城,所多瑪城裡的人,因著羅得接待了兩位天使,便要肆意殘害羅得和兩位天使,兩位天使是誰?從哪裡來的?來這里乾什麼?他們一概不知,更沒有去詢問,就想要極力攻破房門殘害兩個天使,當羅得用他的兩
我媽媽是個體弱多病的人,打我記事起,家裡就有一個抽屜專門用來儲存各種藥,而且常常裝滿一抽屜。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我也是有病亂投醫,生病時誰說什麼藥好就買什麼藥吃,只希望自己的病能快點好。後來媽媽信主了,抽屜里的藥一點點減少,甚至我感冒了找藥吃卻找不到。其實我想說的不是信神了就不會生病,也不用吃藥,不用看醫生。而是我們在臨到病痛時該有什麼樣的態度,怎麼實行才準確,並且合主的心意呢?通過經歷、禱告尋求,我領受的有以下幾方面需要進入。
第一方面:我們被撒但敗壞後都有罪,會生病也是正常的,應該正常對待,不能發怨言。
我們知道了罪的起源也就知道了病痛的來源。起初神創造我們人類祖先時,他們沒有痛苦,也沒有生老病死。自從撒但引誘亞當、夏娃犯罪之後,我們人類才有了生老病死這些痛苦。現在我們的病痛越來越多,各種疾病出現年輕化趨勢,甚至幾歲的小孩就得胃病,年紀輕輕就得癌症,各種怪病也越來越多,越來越難治。這些病種、病因的增加說明這個世界越來越邪惡,撒但敗壞人類越來越嚴重。我們活在這個黑暗、邪惡的世界里,因著有敗壞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能夠有幸成為基督徒,這是主的揀選與恩待,也是讓我們感到榮耀與自豪的事。基督徒這個詞,顧名思義,是指神在地上開展工作後,所有相信、接受、跟隨基督的信徒。字面意思容易領受,但對於怎麼做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基督徒,能獲得主的稱許?相信這是許多人所關心的問題。
主耶穌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許多人看了主的話,總結出追求成為合格基督徒的標準,認為凡是能接受主的托付多傳福音、多結果子,或者能一生事奉主、作工講道、勞苦花費、牧養教會,就是敬虔的基督徒,必能得著主的應許。這樣的領受與主說話的心意是否相符呢?主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揣摩主的話語,看到主讓我們撇下一切來跟從他的心意,不單是要求我們具備外表有好的行為,更重要的是希望我們的心能真實歸向主,能對主有真實的信。只有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