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想使靈修有好的果效,就得先明白什麼是真正的靈修,神的話說:「正常的靈生活不是僅限制在有禱告、有唱詩、有教會生活以及吃喝神的話等等這些作法上,乃是活在新鮮活潑的靈生活裡,不是作法如何,而是果效如何。多數人認為,要有正常的靈生活必須禱告、唱詩、吃喝神的話或揣摩神的話,不管有沒有果效,有沒有真實的認識,這些人就注重在外表走過程,並不注重果效,他們是活在宗教儀式裡的人,不是活在教會中的人,更不是國度中的人。這樣的人的禱告、唱詩或吃喝神的話都屬於守規條,是迫不得已的,是隨潮流的,不是心甘情願的,不是發自內心的,這些人即使禱告再多或唱詩再多也毫無果效,因為他實行的只是宗教規條、儀式,並不是實行神的話。只注重在作法上做文章,把神的話當作規條來守,這樣的人不是在實行神的話,他是在滿足肉體,是做給人看的,這些宗教的儀式規條都來自於人,不是來自於神。神不守規條,也不守律法,而是天天作新事,作實際的工作。就如三自教堂裡的人,僅限制在天天守晨更、作晚禱、飯前謝飯、凡事謝恩等等這些作法上,這些人做得再多、實行得再久也沒有聖靈的作工。人若活在規條之中,心傾注在作法上,聖靈就沒法作工,因為人的心被規條佔有,被人的觀念佔有,所以神沒法插手作工,人只能一直活在律法的轄制之下,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到神的稱許。」從神的話中看到,真正的靈生活不在乎我們外表的作法怎麼樣、守儀式守得多麼好,而是看果效,也就是看靈修能給自己帶來哪些益處,有哪些幫助。如:唱詩不是為了走走過程,而是為了藉此操練把心安靜在神的面前,在唱歌時能獲得聖靈的開啟與帶領,能從詩歌中明白神的心意;禱告不是總重複老一套,或注重禱告的時間,而是把自己的心裡話、自己的實際難處敞開心向神訴說,在神面前尋求神的心意,尋找實行的路途;讀神的話不只是為了明白字句,裝備多少屬靈知識、道理,或解決弟兄姊妹的問題,而是為了揣摩主的話,明白主對我們的心意、要求,能更好地實行主的話,行在主的心意上。

如果靈修時從來沒有求過果效,唱詩是漫無目的地唱,禱告總是翻來覆去重複以往的話或者背誦禱告詞,讀經也只是明白了一些聖經的字句,根本就沒有用心揣摩過主為什麼說這些話,主說這些話的心意與要求是什麼,這樣的靈修就不可能有真實的果效。

那麼,我們怎麼才能有真正的靈修呢?神的話告訴我們:「人信神愛神滿足神,都是用心來接觸神的靈,以此來獲得神的滿意,用心來接觸神的話,因此而受神靈的感動。要想達到有正常的靈生活,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首先必須把心交給神,心安靜在神面前,全心傾向神之後才能逐步產生正常的靈生活。……若你的心能夠傾注在神的身上,安靜在神的面前,那你就有機會、有資格被聖靈使用,得到聖靈的開啟光照,更有機會獲得聖靈對你不足之處的彌補。當你的心交給神的時候,在積極方面你能更深地進入,有更拔高的看見,在消極方面,你對自己的不足、對自己的缺欠更有認識,更渴慕尋求滿足神的心意,而且不消極,能夠積極進入,這說明你這個人是一個對的人。」從中看到,我們要想有正常的靈生活,首先得把心從一切人事物及規條作法上收回安靜在神面前,用誠實的心向神禱告、看神的話、揣摩神的話,這樣才能獲得聖靈的開啟光照,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當我們的心都傾注在神的話上時,才能發現自己在現實生活中臨到的事上是憑自己的意思做的,還是按神的話實行的,或者還有哪些事沒有完全行在神的心意上,還存在哪些偏差、缺少等。反省到這些,我們再從神的話裡找到實行的路途,帶到現實生活中實行來解決自己的實際問題,能達到這樣果效的靈生活才是真正的靈修。

我們現在按著這些實行路途操練進入:靈修時把每天臨到的問題、難處向主禱告,並在主的話中尋求實行路途;禱告時就把自己的心裡話、真心話向主訴說,不再只是守規條、搞宗教儀式,或說些老生常談的禱告詞;讀主的話時不在乎讀多少,而是注重揣摩尋求主的心意與要求,反省對照自己臨到事時是否按主的話實行了,沒有實行的原因是什麼,再臨到這樣的事該怎麼做;等等。當我們這樣實行一段時間後,就會感覺自己跟主的關係越來越正常,讀主的話常有聖靈的開啟帶領,禱告也有感動,靈生活的果效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