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中看見神的全能主宰

2014年10月末的一天,下午3點多鐘,我家老頭慌慌張張地跑回來,腳一邁進屋就上氣不接下氣的說:「北地失大火了,眼看就要燒到咱們家了,別的東西來不及拿,你快把家裡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所有的證件都拿出來放好。」說完他就急忙往外跑,我也跟著跑出來往北邊一看,那邊已是一片火海,火借風力,風助火威,熊熊的大火簡直把我嚇呆了,下麵是大火,上面是滾滾濃煙,五六級的西北風呼呼地刮著,火苗到處亂竄,眼看著這凶猛的大火離我家不到二百米遠了,因我家沒有院牆,直接通大地,又是草房,木頭檐子,沾火就著。這時我想到家裡的神話語書籍,我知道這些神的話對我來說,比我的生命都重要,該往哪裡轉移呢?這時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我該怎麼辦?忽然我想到神,就急切地向神呼求,神啊!我家房後地失火了,眼看就要燒到我家了,我得把神話書籍保管好,求神引導幫助我,我往哪裡放才安全哪!禱告之後突然想起了我家三米多深的菜窖,我心裡非常激動,真是感謝神的帶領和引導!我急忙把神話書和戶口本等所有的證件都裝在桶里,用繩子送到菜窖里,這時我才鬆了一口氣,一個勁...

伊甸園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升騰,滋潤遍地。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靈修分享:你心裡是「殿」大?還是神大?

經上記著說:「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6-8)初信主時看這兩節經文,只知道這是主耶穌在提醒生活在律法下的人:主耶穌比聖殿更大,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因此主可以在安息日給人們治病。他的門徒在經過麥地時掐麥穗吃,主並不定罪。昨天我再讀這些經文時,想到主在安息日作工的事實,就更加清楚地知道,這是主在提醒當初生活在律法下的百姓:主耶穌在聖殿外作了新的工作,人人都應當走出聖殿,接受主耶穌的新工作。 而當時那些死守律法規條的法利賽人,他們卻把殿看得比神還大,雖然他們外表上在聖殿裡事奉神,給百姓講解律法,但他們只是講解一些字句和條條框框,自己卻不遵守律法,甚至還背棄神的律法,殺害先知,侵吞寡婦的家產。因此在神來看,他們所做的一切與神的心意和要求毫不相干,他們的事奉只是走祭祀的過程,是在拜偶像。他們心中並沒有神的地位,他們把聖殿與自己的地位、飯碗看得比神、比神所發表的真理還高,所以他們即便聽見了主耶